争创全市旅游“七个十佳”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06年2月至2010年12月。
三、主要内容
(一)争创“十佳旅游区(点)”。创建一批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的旅游区(点)。
(二)争创“十佳宾馆饭店”。创建一批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达到星级标准,具有鲜明特色的宾馆和饭店。
(三)争创“十佳旅行社”。创建一批合法经营、有序竞争、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不断提高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企业形象的旅行社。
(四)争创“十佳导游员”。培养一批熟练掌握导游理论知识和服务技能,熟悉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行业发展动态,具有丰富历史、人文和科学知识,有较强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导游员、讲解员。
(五)争创“十佳服务员”。培养一批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游客是上帝”服务理念,时时处处体现服务规范化、人性化和个性化的服务人员。
(六)争创“十佳休闲购物场所”。培育一批设计、生产和销售淄博特色纪念品和工艺品的旅游商品经营企业,能够反映淄博地域文化特色和民俗风情的文艺演出项目以及能为游客提供休闲健身服务的大型娱乐场所。
(七)争创“十佳特色餐馆”。培育、挖掘一批风味独特、展现地方饮食文化、深受中外游客喜爱的特色餐饮企业。
四、组织实施
(一)成立淄博市旅游“七个十佳”评审委员会,制定评选标准,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组织全市旅游行业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二)2006年底组织首届全市旅游“七个十佳”评选活动,今后每两年评选一次。具体程序是:1、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区县、高新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组织初选,参选的企业、导游员、服务员、休闲购物场所和特色餐馆必须符合“七个十佳”评选标准。2、由市旅游“七个十佳”评审委员会对区县、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初选报送的企业、项目和个人进行资格、业绩等多方面的严格筛选,确定入围企业、项目和个人。3、市旅游“七个十佳”评审委员会对照“七个十佳”评选标准,组织对入围企业实地进行逐项逐条考核,对入围的导游员和服务员进行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心理承受能力的全面考核,并排定最终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