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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工业旅游的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等部门《关于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工业旅游的意见》的通知
(淄政办字〔2006〕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各大企业:
  市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的意见》、《关于大力发展工业旅游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七日

关于大力发展农业旅游的意见
(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旅游局)

  为加快农业旅游发展,丰富完善旅游产品体系,促进全市旅游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业旅游的重要意义
  “农业旅游”是指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农民劳动生活场景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活动。农业旅游在欧美发达国家已有百年历史,并走上了规范发展的轨道。我国农业旅游始于二十世纪90年代初,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居民消费需求的变化,农业旅游逐步推广,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社会影响逐步扩大。农业旅游具有很强的产业渗透性和互动性,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大力发展农业旅游,有利于一产与三产直接融合良性互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有利于农村和农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有利于整合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增加旅游供给、进一步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农业旅游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面貌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推动,促进全市农业旅游深入发展。
  二、发展农业旅游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
  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市场为导向,以创建全国、全省农业旅游示范点为抓手,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为重点,坚持规划先行,按照“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不断增加数量,努力提高质量,逐步扩大规模,加强规范服务,完善政策措施,努力实现农业旅游发展的新突破,将农业旅游培植成为我市国内旅游的重要增长点。
  主要目标:通过积极引导、强力推动,力争用3-5年时间,培植发展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5个左右、全省农业旅游示范点10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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