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一是清理整顿公路收费站点,纠正收费站点过多过密和乱收费现象。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解决多家上路,多头执法以及治理超限超载中重复收费、罚款,以罚代纠和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严格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监管,认真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规定。四是完善治理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网络,严肃查处发生在公路上的各种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等行为。
(三)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管涉及哪个部门,都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决不手软。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行为;学校以改制为名高收费和违规办班乱收费,强制服务性收费,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等问题;巧立名目加重农民负担案件。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开通“行风热线”,开展“下访”活动,建立与物价、审计、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认真做好信访件的初核调查工作,不断获取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专项治理成员单位的职能优势,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有效突破案情。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扩大纠风工作的社会效应。
二、工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要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把纠风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全局工作中通盘考虑,提出目标,细化任务,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主要领导对纠风工作负总责,要经常过问纠风工作,听取纠风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纠风工作。各专项治理牵头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主动组织和落实好所牵头负责的专项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各级政府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
2、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明查与暗访、日常检查与年度评议考核、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教育、卫生、水、电、气、公交、客运等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部门、行业及具有审批权、执法权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尤其要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 “一费制”收费办法,公办高中执行“三限”政策,教育经费落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回扣”、“开单提成”、 “红包”问题;涉农政策规定执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各级纠风工作机构、物价、审计、财政、法制等相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群众、新闻媒体的综合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