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二00六年杭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三)主管部门抽查。各县(市)、区建设局、开发区管委会规建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每月要对监督工程进行一次随机抽查,抽查数量不应少于全部在监工程数量的10%,并做好抽查记录,对企业自查情况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必须作为一个专门内容。在整个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主管部门抽查的项目不应小于在建工程数的60%,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落实整改责任,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市建委将在专项整治期间组织三次抽检,每次抽查将针对其中的一项整治内容有重点地进行,并将同时检查各主管部门、单位开展整治工作情况,具体的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要落实“一把手”的安全管理责任。“一把手”要负责落实本地区、本单位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组织措施,保证必要的组织条件和物质条件,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我委将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年终安全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各建设局(规建局)、安全监督机构也要把施工现场开展整治检查情况纳入安全监督报告,把施工企业开展整治检查情况纳入年终安全责任目标考核。
  (二)认真制定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各地、各单位、各项目部都要制定符合实际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方案部署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要加强对中毒、深沟开挖、拆迁房屋结构安全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止中毒、坍塌和房屋拆迁中的重大事故发生。
  (三)广泛开展宣传,大张旗鼓地开展专项整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负责将本工作方案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家企业和每一个施工现场,每个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要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监理部)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交底,交底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并经项目经理或总监签字备查,做到全行业都了解专项整治、落实专项整治、开展专项整治、做好专项整治,大张旗鼓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各项措施深入人心。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要落实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形式,强化目标责任落实。二是要落实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各方主体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真履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定义务,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生产条件,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企业内部各级、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要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落实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各班组的安全责任,开展以三级教育、班前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五)严肃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各地、各单位、各项目部要把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放在事故隐患的整改上。各地要结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的相关要求,加大对市场行为的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不规范行为的,企业要自觉纠正,主管部门要落实整改措施,督促纠正。对各类专项方案要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补充技术措施,确保方案可靠;对相关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要补充有相应资格的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实施;要预先落实和发放各类劳动保护用品,做到人人正确使用;要结合每个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保证必要时应急物资和应急人员能及时到位,确保应急措施能够起到实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