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安全行为整治阶段。时间为4月至5月。本阶段结合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以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法定基本程序和规范各方质量安全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建筑市场执法检查。整治的重点为:一是各方主体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情况;二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情况;三是施工企业执行安全生产两项许可情况;四是各类开发区、园区工程政府监督实施情况;五是相关施工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健全情况;六是施工现场专项方案编审、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及持证上岗情况和各类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完整性、真实性情况;七是安全生产措施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八是劳务用工规范化情况和用工合同签订情况。
第二阶段:重大危险源整治阶段。时间为6月至8月。本阶段主要以施工现场为基点,以排查现场重大危险源为基本任务,以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为基本目的。整治的重点为:一是高大承重支撑架、外脚手架的专项方案技术可靠性和搭设安全性情况;二是深基坑(包括市政工程深沟开挖)支护结构的方案可靠性和施工质量情况;三是各类大型垂直运输机械的机械可靠性情况和运行稳定情况;四是各类爬模、液压升模、大模板、装配式结构、大型结构吊装、大型钢结构安装等技术要求较高项目的工艺可靠性和操作安全性情况;五是施工现场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关键工序安全生产情况;六是各类可能引起中毒事故的预防工作开展情况;七是台风季节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情况。
第三阶段:易发事故重要环节整治阶段。时间为9至11月。本阶段以预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临时用电、物体打击等事故为主要目标,完善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整治的重点为:一是“三宝”“四口”及临边围护情况;二是塔吊、井架卸料平台及斜道、通道等安全性情况;三是施工用电安全性情况;四是一般机械的安全防护情况;五是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情况;六是施工现场易发事故部位的安全防护情况。
五、活动安排
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项目自查、企业检查和主管部门抽查的形式进行。
(一)项目自查。每个在建项目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并履行检查人员签字手续,对检查以及督促整改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应做好书面记录,存现场备查。
(二)企业检查。实行企业月检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各企业对该项目的检查记录也应存现场备查。检查结果汇总每月28日前,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管理范围报各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