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信号的具体播发办法,由市新闻宣传部门会同市气象局制定。
五、各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系统、预警信号播发系统的建设,并参照《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制订防御气象灾害的具体措施,以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上海市气象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三日
上海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
一、台风预警信号
台风预警信号根据逼近时间和强度分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一)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 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防御指引:
1、做好防风准备;
2、注意有关媒体报道的台风最新消息和有关防风通知;
3、把门窗、围板、棚架、临时搭建物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固紧,妥善安置易受台风影响的室外物品。
(二)台风黄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时,可能同时出现暴雨。
防御指引:
1、进入防风状态,建议幼儿园、托儿所停课;
2、关紧门窗,处于危险地带和危房中的居民以及船舶,应到避风场所避风,通知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危险地带工作人员撤离;
3、切断霓虹灯招牌及危险的室外电源;
4、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立即疏散人员。
其它同台风蓝色预警信号。
(三)台风橙色预警信号
图标:(略)
含义:12小时内可能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为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受热带气旋影响时,可能同时出现暴雨。
防御指引:
1、进入紧急防风状态,建议中小学停课;
2、居民切勿随意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等安全的地方;
3、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须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