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好创业孵化。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支持,依托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或利用关闭破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建立相对集中的创业市场或孵化基地,完成创业见习,丰富创业者的创业体验,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为参与市场竞争,做强做稳做大企业奠定基础。
(四)开展融资服务。一方面,要进一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创业者提供多种形式的融资服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贷款人的诚信教育,跟踪了解资金使用情况,协同有关部门完备贷款程序,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提高创业者的诚信意识和资金运作能力。
(五)加强跟踪扶持。在省市县(区)就业部门设立创业指导中心或创业者接待站,开通咨询热线或网站,跟踪了解所办企业的运营和发展,并根据创业者需要,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指导服务,帮助提高经营能力和改善经营状况。同时,要支持创业学员自发成立创业者联谊会(或协会),鼓励他们加强创业交流和信息沟通,不断提高创业者的经营能力,实现共同发展。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目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力度,统筹规划,分解落实,要从各级财政促进就业再就业资金中,尽快落实创业培训所需经费。要建立以培训合格率、企业开办率、稳定经营率、带动就业率等为重点的创业培训绩效考评体系。海口、三亚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势,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培训规模,树立城市培训品牌。
(二)密切部门合作,进一步落实扶持政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密切与财政、税务、工商、银行、经贸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合作,加强与企业界和企业服务机构、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共同搭建面向创业者的公共服务平台,使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国家和我省的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不断改善和优化创业环境。
(三)加强创业培训队伍建设,确保创业培训质量。2006年至2010年五年内,我省要通过考核选拔方式,每年推荐1-2人参加SIYB教师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在创业培训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方面,要选派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并通过举办专业培训、业务考察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创业培训管理人员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大力宣传创业典型,逐步形成全民创业氛围。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劳动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举办创业论坛、创业大赛、创业座谈会、创业成果展示活动、编辑创业明星事迹集锦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政府鼓励劳动者创业和就业的政策,宣传在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培训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经验,宣传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自主创业、能力创业道路,逐步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业、支持创业、全民创业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