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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至2010年广东省信息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信息化区域合作和国际合作。在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总体框架下,加强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信息交流平台,为各领域的合作提供信息化支持。以粤港合作为重点,加强泛珠三角区域电子商务数字证书交叉认证、物流信息平台统一对接、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应用、软件外包、区域无线电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以珠江三角洲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为载体,各市联动,联合招商,提高我省信息产业的招商引资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对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粤投资创办企业、设立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设立专责小组,做好信息化方面的协调服务与跟进工作。
  二、实施电子政务畅通工程,推动电子政务深入应用
  以实现政务信息、行政业务和公共服务畅通为核心,以抓整合、促共享、推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提高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到2010年,建成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系统,各级行政机关面向企业和公众的主要审批业务均可在网上办理,提供“一站式”电子政务服务,政府核心业务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一)整合电子政务资源,促进政府业务协同。充分利用公共通信资源,加快建设功能完善的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立网络平台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电子公文交换。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省和地级以上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分别牵头制订省级和地级以上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统筹建设省级和地级以上市级数据交换中心,实现信息资源在各级政府部门间的交换共享。在此基础上,省信息办牵头会同省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劳动保障厅、统计局、环保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共同推进政府核心业务应用系统之间的互通共享。加快信息资源开发,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快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等基础性信息资源库。到2009年,初步实现财政金融、规划建设、社会保障、城市管理与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决策支持等业务的协同办公。2010年形成比较完善的、跨部门的基础信息资源和各类业务协同应用系统,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高质量的电子政务服务。
  (二)加快电子政务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在省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下,按照联合共建的原则,整合各部门资源,抓紧建设全省应急联动指挥信息系统,加快公安、水利、交通、地震、气象、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专业应急系统建设。加快建设省宏观经济管理系统,建立跨部门业务协同机制和网络化流程。全面推进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省的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在省、地级以上市两级集中整合劳动力、社会保险、技能人才、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数据资源,逐步实现异地业务协同办理,并为企业和个人建立劳动保障电子档案;推行社会保障卡,实现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逐步建立民政公共服务系统,提高民政服务能力。加快建设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加快省审计数据处理分析中心及联网审计应用系统建设,提高审计信息化水平和审计执法监督能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加快政法信息平台的建设。抓紧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的耕地保护、矿产安全、地质灾害等信息系统,加强土地资源规划管理。推进“数字环保”,完善全省环保监测、生态环保、水环境监测、重点污染源监控、固体废物管理等系统。推进“数字交通”、“数字化城市管理”、“数字计生”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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