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审计厅2006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6]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审计厅《2006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三月二日
2006年度全区统一组织实施的审计项目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二00六年三月一日)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全区审计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全国审计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工作思路,严肃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经济案件,加大专项审计调查和效益审计力度,推进依法治桂、依法行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和谐广西建设。
(二)计划编制的原则。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合资源,拓展创新、提升水平,强化管理、提高质量。根据审计署的要求和我区实际,2006年为我区审计机关“拓展创新”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区审计工作水平,在项目计划安排上,坚持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本着量力而行、留有余地的原则,合理确定审计项目数量,科学配置和大力整合审计资源,切实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努力提升审计的质量和水平。
(三)审计工作的重点。
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和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促进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注重和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积极探索效益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组织安排好审计署授权审计或统一组织项目审计,确保审计项目的圆满完成。
二、2006年全区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一)预算执行审计。
以“促进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制度”为目标,对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对自治区本级安排的社会保障资金等专项资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揭露和纠正2005年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严肃性,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检查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审批本级财政预决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