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按照修编后的《重庆市都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在抓好园林创建基础上,通过建设城市生态林、城市公园、社区公园等工程,以及建立鲜花上街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园林“三创”和“十佳”评选等活动,突出抓好增绿、扩绿工程和绿化景观工程,完善绿地体系,解决绿地服务半径偏小、城市中心区绿地不足的问题。
目标任务:到2008年,增加绿地3098.44公顷,其中增加公共绿地2450.24公顷,主城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1%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36%以上;公共绿地总量达到4958.2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达到7.56平方米。
工作措施:建成一批城市公园,新增公共绿地1593.25公顷;建成一批社区公园,新增公共绿地124.14公顷;建成一批城市生态林,新增公共绿地332.85公顷;完成一批鲜花大道绿化工程和一批绿化靓点工程,使313.80公顷公共绿地的景观质量得到提升。深入开展园林“三创”活动,市级园林式单位、市街、小区分别达到60%、40%、50%。加强公共设施、社会单位附属设施绿化和居住区绿化,新增绿地60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400公顷。建设生产绿地(苗圃),新增绿地448.2公顷。
(二)城市景观建设
加强城市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景观的保护与建设,展现重庆“山城”、“江城”、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精心设计城市标志景点和建筑,实施城市出入口、主城区两江岸线、轮廓线、广场等的绿化与美化,创造丰富多彩、亲切宜人、独具风格的城市景观。
(三)蓝天、碧水、绿地行动
继续实施“蓝天行动”,以控制尘污染、燃煤及粉尘污染、机动车排气污染等为重点,明显减轻城区大气环境污染。实施“碧水行动”,以饮用水源保护、污染治理和次级河流综合整治为重点,以确保主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为目标,加强主城区桃花溪、清水溪、梁滩河等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实施主城区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和船舶污染治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绿地行动”,以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为重点,加快实施城市绿色屏障工程,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绿色交通建设,开展生态创建和生态文明教育,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启动主城区两江四岸绿化工程和城市生态廊道及生态林建设,推动各项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广泛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应处理好保护与建设的关系,保持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继承历史文化遗产,加强文物保护,突出巴渝文化、革命文物和抗战陪都遗迹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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