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环都市区和中央龙脊生态林建设,编制重庆市主城区组团隔离带规划,开展主城区组团隔离带生态林建设。重点保护真武山脉(含南山)、铜锣山脉(含铁山坪)、中梁山脉(含歌乐山)现有生态林,形成25万亩绿色屏障。对东起枇杷山,经王家坡、鹅岭、浮图关、大坪虎头岩、平顶山至孙家岩的山顶、护坡、沟谷进行全面绿化和保护,建成沿主城山脊为轴线的中央龙脊生态林。在主城区建成城市生态林355.91万平方米。
(2)主城鲜花迎宾建设
主城区主要道路实施以绿色乔木和灌木为骨架、开花植物为装饰的鲜花迎宾工程,建设城市干道鲜花长效机制。
(3)山地特色绿化建设
开展斜坡和垂直地段绿化,建成斜坡和垂直绿化面积250万平方米。
(4)城市公园建设
完成市属主要公园的规划调整及重点景区的改造;加快规划公园建设步伐,推进市动物园、南山植物园、市花卉园、游乐园等市级重点公园的改造升级,建设国家级重点公园。推进公园新建或扩建工作,增加公共绿地1522.84万平方米。提高公园的管理水平,减少硬质铺装,提高公共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积极探索城市公园新的运营模式,部分新建综合性公园实行免费开放。
2.城市湿地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城市湿地保护,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湿地生态保护用地。建设和保护水系、水库、水田等城市湿地。划分城市湿地禁建区,严禁在城区和城镇郊区随意填占溪、河、渠、塘、水库和开发湿地,严格限制长江、嘉陵江两岸的湿地开发活动,有效防治湿地污染和湿地破坏。对于擅自围垦的湖泊和填占的河道,要限期退耕还湖还水。严禁随意改变河流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
(六)生态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建立以生态环境统一监管为核心的执行体系、保障体系和支撑体系,完善生态法规政策体系,建立高效运行的生态管理机构,促进科学决策机制和综合管理体制的形成,以及区域生态功能的整体提升。
1.生态监测能力建设
(1)生态环境评价系统建设
制定重庆市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范和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定期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评价风险评估,统一公布评价结果,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2)生态监测网络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系统建设,编制《重庆市生态质量监测评估、生态安全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建议书》,制定生态监测统一的技术规范、标准和统一信息处理,建立并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整合农、林、水、国土、气象等部门生态环境监测资源,建设全市综合性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建立三峡库区生态系统定位观察研究站,建立江津、涪陵、万州、巫山等4个生态环境监测分中心,江津、武隆、彭水、奉节等4个生态系统监测站,城口大巴山、南川金佛山、北碚缙云山等3个生物多样性观测站和三峡库区局地气候变化监测网,建立完善永川、渝北、涪陵、万州等4个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新建6个面源污染监测站和15个水土流失监测点。
开展城市绿线(含城市绿地禁建区)、蓝线(水体禁建区)数字查询系统和管理系统建设。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等信息管理系统,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绿色重庆”生态环境资源数据库。建设生态环境管理中心、分中心和骨干站,实现环境信息资源共享和监测资料综合集成;建设环境管理信息化专业队伍;开发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软件,实现环境统计、监测等数据收集、处理、加工、传输的网络化。
2.生态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
整合全市生态安全信息资源,制定生态安全应急方案,全面建设重庆市生态安全预警及应急系统,重点建立三峡库区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安全预警及应急系统。
3.科技能力建设
(1)建设特色化的地方科研基地和队伍
加强高等院校生态环境保护专业的设置和师资力量的配置,培养专业人才。充分整合、发挥各类科研院所和开发机构的生态环境科研力量,成立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建设一批国家级和重庆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科研基地和重点实验室,提高科研装备水平,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2)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科技行动
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科研能力建设、技术研究纳入全市科技发展规划。重点开展三峡工程蓄水成库后库区生态环境变化、影响及对策,生态环境脆弱性评价,退化生态系统的生态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濒危物种抢救性保护,城市气候变化预估、评估和对策研究,消落区人工湿地生态系统恢复,水生生态系统修复,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生态建设效果评估,矿山生态恢复,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局地气候变化等研究,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技术支撑。开展重庆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时更新全市生态环境资料。加速科研成果向生产力转化,培育生态工程设计、监理、咨询、评估等市场化机构,推进产学研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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