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本市区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
(沪民区划发〔2006〕6号)
各区(县)民政局:
本市2001年开展第一次区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来,各区县民政局对本区县负责管理的界线段和界桩每年都安排了检查维护,保证了行政区域界线的完整和稳定,对促进边界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区县界线的管理,根据国务院《
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第
十二条“行政区域界线毗邻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制度,每5年联合检查一次”的规定,按照民政部全国勘界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勘办发[2003]5号)安排,为做好2006年度区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联检工作的内容
(一)行政区域界线
1、在联检中应向界线所在村、镇的干部和群众说明边界线的实地走向和法定界线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宣传维护管理好界线,同时了解镇(街道)、村在界线维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2、界线两侧是否有骑线建筑或跨线建设的情况。
3、其它与界线管理有关的情况调查、记载。
(二)界桩
1、界桩及其方位物是否有丢失、损坏、移动,界桩和界线两侧的地形、地物是否有明显变化(界线能否清晰的辨认),界桩至方位物之间的距离检查。
2、界桩保护示牌的检查维护:其内容包括示牌是否稳固、示牌的各个构件的锈蚀情况以及示牌面板上的文字是否清晰;结合检查,对示牌进行一次文字的维护更新。
3、清除界桩周围的杂草垃圾,用红漆描绘界桩上的文字以使其清晰可辨。
4、对经过维护的界桩和保护示牌进行拍照(正反两面)。
(三)地块调查
为了加强界线与行政区划管理,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本次联检拟增加由于高速公路或主要干道穿越区县行政区域界线而形成的高速公路两侧相邻区(县)土地交叉问题调查。其调查内容是以一条边界线为单位,统计地块的个数、地块的位置(在图上标出)以及地块的面积,涉及的乡镇、村委会、村民小组名称及居住人口等(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