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教育厅关于克山县第一中学和第三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黑价联字〔2005〕89号)
齐齐哈尔市物价局、教育局:
你局《关于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第一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齐价联呈[2005]5号)和《关于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第三中学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齐价联呈[2005]6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级中学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2003]95号)中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批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