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公务员录用报名考务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黑价联字[2005]96号)
省人事厅:
你厅《关于调整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黑人函[2005]12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提高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现对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费15元/每人;考试时间在2.5小时以下(含2.5小时)的笔试考务费标准为20元/每人 每科,考试时间在2.5小时以上(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时间在2小时以上)笔试考务费标准为30元/每人 每科;需要进行心理测试的考务费为80元/每人 每科;面试考务费为100元/每人 每次。
二、公务员录用报名考务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前要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时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取的费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