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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开展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的通知
(沪容环办〔2006〕7号)


各区(县)市容环卫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爱卫会《关于开展2006年上海市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沪爱卫会(2006)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全面开展,市市容环卫局将以垃圾箱房(桶)的整治为重点,加强居住区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使本市的居住区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善。现将居住区环境卫生治理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目标

  (一)活动主题:“人人参与、清洁小区”

  (二)活动目标

  清洁居住区垃圾箱房(桶),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建立物业、社区单位、居民自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环境卫生公众参与机制。

  旧式居住区重点开展“垃圾不落地”活动、提升居住区综合环境卫生水平。

  二、活动范围、时间

  范围:城市化居住小区

  时间:2006年4月1日--4月30日

  三、具体安排

  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活动的组织、牵头、推进和检查,发动作业服务公司和专业队伍开展相关工作。协调房地部门督促物业管理部门加强对居住区垃圾箱房等的环境保洁工作。协调绿化部门加强对居住区内绿化的管理与指导。协调爱卫部门组织社区公益保洁服务社等专业队伍参加,动员居民群众、志愿者队伍、辖区单位参与卫生月活动,并对活动加强考核检查。

  四、活动内容、标准

  (一)活动主要内容

  1、清洁垃圾箱桶,进行一次全面的除臭、灭菌、消毒;

  2、进行居住区“三乱”的治理;

  3、清除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绿化等区域的垃圾;

  4、保洁居住区公共设施;

  5、开展“人人参与,清洁小区”和“垃圾不落地”的宣传。

  (二)治理标准

  1、垃圾箱桶治理标准:消除垃圾箱桶保洁盲点,保持垃圾箱桶完好,容器底部内、外壁整洁;有给排水配置的必须做到不少于两天清洗一次,没有给排水配置的必须做到不少于三天清洗一次;进行一次灭菌消毒,对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及时修复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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