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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二)论文、论著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均为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

  2.参与编写了公开出版的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二、评审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任现职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科研课题项目的研究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

  1.获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2.获厅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

  3.完成厅级科研项目1项。

  4.本人科研成果获技术转让费四万元以上;或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取得经济效益二十万元以上;或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中取得经济效益三十万元以上。

  5.获得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1项以上国家专利,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

  6.从事艺术、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1次。

  (二)论文论著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独撰或第一作者,不含论文集、增刊,下同)以上。

  2.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参与撰写5万字以上的学术合著1部,或参加全国或全省规划教材编写,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且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六条 破格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具备规定的学历,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破格评审高级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任现职期间,在具备第四条规定的正常评审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得到承认。

  二、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三、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的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参与撰写5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1部;或参加全国或全省规划教材编写,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省级科研、教学成果三等奖(前6名);或获厅级科研、教学二等奖(前6名)。

  (二)主持完成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或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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