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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四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四平市中小学
教师系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吉人联字[2004]105号)


四平市人事局、教育局:

  为深入落实切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政府人事部门职能的转变,积极探索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和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办法,按照今年我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的部署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省人事厅、教育厅决定在你市中、小学校教师中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改革试点工作。现将《关于在四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试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在四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试点工作的意见》

  附件:
关于在四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试点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人才兴业战略的实施,盘活和用好现有人才,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按照全省人事编制工作会议的要求,现就四平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合一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原则

  1.指导思想:以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为改革内容,以转变政府职能,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为核心,以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为目的,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监督、学校自主用人。教师自由择岗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体制和用人机制。

  2.改革原则:一是坚持按需设岗、自由择岗,竞争上岗的原则;二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三是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

  二、改革内容及方法步骤

  1、从2004年开始,政府人事部门不再组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改由学校直接聘任,并由聘任学校发给聘书。

  2.凡经学校聘任的教师,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权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人事部门确认后,在聘任期间的聘书具有吉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同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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