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同意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成立内蒙古烧伤医学研究所的函
(内卫科教字〔2006〕113号)
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根据《包头市卫生局关于转报包钢医院(内蒙古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申请成立内蒙古烧伤研究所的请示》(包卫发〔2005〕183号),卫生厅组织自治区有关知名专家对你院从事烧伤医学研究的基础设施、仪器设备、人才队伍、科研基础和成果、今后研究方向及工作目标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认真考察,认为你院多年来积极组织烧伤医学科学研究,促进了学科的发展和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成效显著,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和人才队伍基础,科研目标明确。卫生厅经研究,同意你院成立内蒙古烧伤医学研究所,作为医院附设性机构,编制和人员从内部调整解决。请按照有关规定,报自治区相关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