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重点
(一)加强组织建设。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主导产业和优势农产品为依托,加快培育、放手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领办和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多元化发展的路子;打破城乡、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推进多层次、多领域的联合与合作,走开放式发展的路子;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突出地方特色,走多形式发展的路子,努力使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在近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加强示范点建设。从2006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创建工程”。认真总结现有办得比较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验,集中宣传一批。省、市、县三级层层抓点,增加扶持项目,集中培育一批。省里将重点围绕18个农村综合改革试点县和100个省级示范点,按照提高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的要求,培育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其带动力和示范作用。
(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对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制定好章程,配备好领导班子,建立好制度,完善组织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盈余分配机制和经营服务机制,形成以清晰的产权为基础、以优质化的服务为纽带、以健全的制度为保障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对具备条件的协会,要根据会员的意愿和服务的要求及时进行改造和改建,向利益联结紧密型组织发展。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完善服务体系,扩大营销功能,发展对外经营,不断提高参与国内、国际经济贸易竞争的能力。
(四)加强指导体系建设。依托农业部门,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体系。鼓励和推动在更高层次上开展联合与合作,筹备成立省一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其协调、服务、维权和自律作用,使其成为政府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从2006年起,省里分期分批对各县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指导人员和省级示范组织负责人开展培训,建设一支专业化的指导队伍,培育一支懂经营、会管理、热心农村合作事业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五)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网站,逐步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网,建立网上信息交流、发布和营销平台,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采取政府支持、部门协助等方式,组织开展招商引资和产品展示展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