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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
  (31)搞好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正面教育,切实解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主要问题、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把共产党员先进性体现在新农村建设中,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定并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五年规划,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推进“双培双带”先锋工程,扩大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提高党员干部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开展选派第三批优秀年轻干部到村任职工作。
  (3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健全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争取在五年内使全省8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村民自治示范村标准。完善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支持农民自主开展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农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的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九、加强领导,分类指导,广泛动员,精心组织
  (34)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落实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下更大的决心、拿出更多的投入、进行更扎实的努力,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握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使建设新农村的各项措施切实符合实际、符合农民意愿。要切实加强对县乡村干部的培训,使他们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思路、增强本领。各部门要服从大局、积极配合、加强协作,支持基层大胆实践,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促进派。
  (35)加强分类指导和示范引导。对带县少的市、经济重镇和广大农业地区进行分类指导,在时空上把握好建设节奏,鼓励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放手让各地走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新农村建设路子。组织实施“千村百镇示范工程”,从农民积极、干部主动、条件比较成熟的村镇抓起,选择1000个左右不同类型的行政村和100个左右的镇,率先进行示范建设,争取用三到五年时间,将其打造成各具特色的新农村建设示范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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