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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8)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抓好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发,狠抓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提高农业科技整体实力。开展现代农业科技行动,争取在五年内把全省农作物主推品种全面更新一次,使主要农作物的优质品种覆盖率达到55%以上,自育品种在省内市场占有率达到40%以上。省财政要确保农业科研投入达到法定增长要求,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小麦高产攻关,逐步扩大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专项补贴规模。继续抓好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工程、农村科技信息化工程和星火科技富民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农机富民工程”,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
  (9)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强力推进“121强龙工程”,利用国家农产品示范工程专项资金、省财政农业产业资金、加快皖北地区发展资金、工业“三高”引导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着力扶持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较强的龙头企业。用足用好国家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大力扶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林业龙头企业,推进林业产业化。优先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暂免企业所得税。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争取五年内使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总数翻一番。筹备成立安徽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10)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农村商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发展农村现代流通业,构筑农村消费品流通体系、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农产品国内销售体系、农产品出口体系、农村市场运行监控服务体系。用三年时间建设和发展乡村日用消费品连锁店8000个,农资连锁店6000个,消费品和农资配送中心215个,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50个,绿色批发市场30个,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30个。加强农产品贸易摩擦预警研究,开展农产品对外贸易知识培训,促进农产品出口稳定增长。加快农业林业减灾防灾体系、动植物病虫害防控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完善突发疫情应急机制。
  (11)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实施国家优质粮食产业工程,开展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搞好小麦、水稻、大豆良种繁育基地、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区域站、标准粮田和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建设。严格执行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加强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调控。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主渠道作用,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力争五年内全省粮油订单面积达到3000万亩以上。完善粮食主产县奖励政策,稳定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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