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覆盖。建立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劲的资金支持。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三农”的投入。2006年,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认真落实提高耕地占用税税率政策,新增税收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逐步实行统筹分配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确保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作为重要内容。
(5)统筹城乡产业。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推进城乡产业对接,促进城乡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将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共同发展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流通体系,构建城乡双向、顺畅的流通网络。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结合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统筹城乡信息化建设,整合各类信息资源为“三农”服务,重点抓好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6)强化城市对农村的支持。各市尤其是带县较少的市要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农村建设的投入,组织城市有关单位和企业帮扶农村。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组织城市科技、教育、医疗等方面人员下乡服务,建立农业、林业、科技、教育、卫生等部门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到农村服务制度。从今年开始,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之前,必须到农村卫生机构服务一年。加大选拔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的工作力度。认真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
(7)建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和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正确导向,在指导思想、发展战略、政策取向、规划布局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安排城乡建设,构建平等和谐、良性互动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宏观管理、公共服务等部门要积极转变职能,主动把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通盘筹划部署。
三、推进现代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