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关于无锡市持证残疾人普查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6〕51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制订的《无锡市持证残疾人普查登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无锡市持证残疾人普查登记实施方案
(市残疾人联合会、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 二○○六年二月八日)
根据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和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部署,决定在全市开展持证残疾人普查登记。为保证普查登记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对全市持证残疾人及其家庭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和对持证残疾人进行登记,准确掌握残疾人的基本状况、基本需求和参与社会生活等情况,建立全市残疾人基本状况数据库,为建立残疾证年检制度和核发新一代残疾证奠定基础,为制订和完善残疾人康复、就业、社会保障、扶贫解困等方面的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原则
(一)真实性:通过普查采集到的残疾人基本情况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二)实用性:普查内容具体、实用,项目设置科学合理,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三)连续性:本次普查仅针对现有持证残疾人,普查结束后,申请评残的残疾人一旦领证,其个人信息即时进入数据库系统,前后具有连续性。
(四)可操作性:制定方案周到全面,具体实施简便易行,具有可操作性。
三、范围和对象
本次普查登记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常住户口,持具有残疾类别和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残疾军人。
四、调查内容
填写全市持证残疾人普查登记使用《无锡市持证残疾人普查登记表》(另发),调查持证残疾人的个人及家庭状况,重点调查残疾人的残疾信息、康复信息、职业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及其主要需求信息。
五、实施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