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及时掌握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发展态势,提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定期协调例会制度,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起“有隐患及时发现,有部门具体负责,按职权落实消除,有责任严肃追究”的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考核、验收;定期通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情况,监督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预防工作措施,治理道路交通事故隐患。
(二)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紧紧围绕抓重点时间、巡重点路段、查重点违法行为,切实强化对路面行车秩序的查控力度。一是深入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弥补路面管理的薄弱环节,增强对市区城郊结合部、山区公路、县乡道路以及事故多发点段的管控力度,确保三分之二警力上路执勤,遇有雨、雪、雾恶劣天气,全员上路疏导交通。二是依法从严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特别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上限处罚,媒体曝光。三是对每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组织专门力量,快侦快破,公开处理。对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逃逸且构成犯罪的肇事人,终身禁驾。四是坚持日常管控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夜查专项行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全市范围的异地联查,并纳入常态勤务,使重点道路机动车违法行为发生率不超过5%。
(三)狠抓源头,消除隐患。一是严把机动车检验关。实行“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新车注册登记、年检,均实行双人检车、双人签字盖章的办法。报废机动车注销率、回收拆解率均达到100%。二是严把驾驶人考试关。所有考场实行全封闭,考验员实行双人签字的办法。因违规办理机动车、驾驶员业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三是加强对驾校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每年度对驾校进行考评,对培训学员及格率低于80%的驾校提出指导性意见。对改进工作不明显、违规办理驾驶证和培训不规范的驾校,坚决采取黄牌警告、停考乃至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四是严格落实事故黑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摸排国、省道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交通安全隐患,建立详细台帐簿册。对排查出的83处事故黑点和9个隐患路段整治工作,安监部门明确专人全程监督,协调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加快整改,确保不留死角。根据交通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对市区二环路中心花坛开口设置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城管、园林、规划部门尽快制定方案进行封闭或规范。五是对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道路,禁止客运车辆夜间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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