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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6〕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大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

  关于大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2006年,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作为全市一项重点工作。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的总体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大力整顿道路行车秩序,排查和治理交通安全隐患,提高道路基础安全设施建设水平,依法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最大限度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石家庄”、打造全省“首善之区”,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工作目标: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数较上年平均下降20%,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遏制一次死亡5人以上、减少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降事故、保安全九项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对本辖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负总责,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各项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任务之中,每季度召集一次专题工作会议,凡发生亡人道路交通事故,政府分管领导要和公安局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市政府成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副市长李文起同志任组长,市安监局局长朱存柱、市公安局局长张铁力任副组长,市交通局、规划局、工商局、城建局、城管局、农业局、园林局、教育局、广电局一名负责同志以及市公安交管局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公安交管局局长苗社祥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交管局。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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