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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安监局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具体分工:

  (一)矿山企业三项经济政策的研究,由省经贸委、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地税局等单位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三项经济政策的研究,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单位配合;

  (三)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三项经济政策的研究,由省交通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等单位配合;

  (四)建筑施工企业三项经济政策的研究,由省建设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单位配合;

  (五)烟花爆竹企业三项经济政策的研究,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等单位配合;

  (六)以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等政策研究,由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省经贸委、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配合;

  (七)推进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改革政策研究,由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单位配合;

  (八)研究建立省级安全生产基金,由省安监局牵头,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福建煤监局等单位配合。

  三、抓好煤矿等行业的改革重组

  牵头单位:省国资委

  协办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福建煤监局、省煤炭集团公司等

  加强全省煤炭资源规划,规范推动煤矿资源整合,扶持省属煤矿和大煤矿。出台相关政策,调整省属煤矿企业与地方煤矿的经济利益关系,支持省煤炭集团公司开展资源整合,发挥省属煤矿在矿山救护、技术服务、特殊工种培训等方面优势,实现以大矿带小矿,全面提高。从省属煤矿选择安全质量标准化好的矿井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全省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上新的台阶。

  具体分工:

  (一)加强全省煤炭资源规划,规范推动煤矿资源整合政策的研究,由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牵头,省经贸委、省国资委、福建煤监局等单位配合;

  (二)出台相关政策,调整省属煤矿企业与地方煤矿的经济利益关系政策的研究,由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牵头,省经贸委、省国土厅、省地税局、福建煤监局、省煤炭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三)开展煤矿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由福建煤监局、省质监局牵头,省经贸委、省煤炭集团公司等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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