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06年城区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6〕15号)
鹿泉市、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家庄市2006年城区园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区(市)和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把城区园林绿化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对各自的工作任务逐项、逐条进行细化量化,明确主管领导、承办人员、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惩到人。
二、各区(市)、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情况报告制度,每月2日和15日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和市园林局督导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对虽经主要负责同志协调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汇报,绝不能将难点问题搁置起来,影响工程进度。对行动迟缓、落实不力的,市政府将按照行政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三、市园林局督导组要建立督查台帐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分阶段、分进度设立台帐,实行全程督查,追踪问效,切实提速落实过程,提高工作质量。有关区(市)、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务实高效的作风,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任务。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石家庄市2006年城区园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园林绿化水平,改善省会生态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以大尺度、大规模绿化项目为重点,以规划建绿、科学管绿为手段,全力增加城市总体绿量,强化养护管理,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推动省会园林绿化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工作任务
全年新增绿地674.5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水面172.5万平方米,湿地158万平方米,实现人均公园绿地增加1.5平方米以上,种植乔木40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