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2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地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三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2006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省地震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06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6年度进一步做好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力做好震情监视和短临预测工作
全省各级政府要克服少震弱震麻痹大意思想,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有重点、有针对性、科学有效地强化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全省各级地震部门要强化日常监测和震情值班工作,确保各类地震监测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和监测资料的连续可靠。要及时核实和跟踪各类异常,有针对性地加密观测。要认真做好周、月和年中会商,努力捕捉地震信息,力争对可能发生的地震作出有减灾实效的预测预报。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地震短临预测预报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风险决策能力。
二、切实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持之以恒地做好应急防范准备,增强危机管理意识,不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高地震应急能力。要根据《
陕西省地震应急预案》,进一步修订完善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和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应急预案,完善破坏性地震应对措施。省地震、公安、消防、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完善装备配置,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培训与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重视地震灾害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能力,形成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机制。要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通信保障、地震灾情速报网络建设。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建设、规划部门要结合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及居民小区建设、城市绿地和休闲广场建设,规划建设地震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城市民众应急避险保障水平。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扎实做好2007年省地震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各项准备工作,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