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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天顺园小区三、四、五组团33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天顺园小区三、四、五组团33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6]11号)


武汉广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天顺园小区三、四、五组团33号楼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报告》(武广办字〔2006〕00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天顺园”小区三、四、五组团33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项目(6层多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6813平方米)的建设成本进行了审核和现场勘验。
  经研究,“天顺园”小区三、四、五组团第33号楼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审定为:多层框架结构房屋每平方米2282元,分割零售单套住房应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计算楼层、朝向、差价。楼层、朝向差价按整栋(单元)增减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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