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意见的公告(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2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2日)废止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政策意见
(京政农发〔2006〕7号)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近些年来,北京加大了推进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力度,郊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初具风貌,为更好推动和加快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促使农民增收致富,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郊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的要求,以深入实施“221”行动计划,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宗旨,在坚持和确保市场配置生产要素基础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创新政策扶持机制,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集成政策,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构建发展保障服务支撑体系,通过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夯实基础、发挥优势、加强特色、优化结构、拓展空间、增强能力、提升效益。提升农业科技附加值、文化附加值、加工附加值、绿色附加值,使郊区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以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二)指导原则
市场引导,主体积极的原则。深入调查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确定发展的产业和项目。靠市场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调动和整合社会、企业及个人资金,共同推进发展。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原则。政策措施要突出都市型现代农业集约、高效的特点,提升农业的科技、绿色、文化、加工等附加值,按照层次推进、重点推进、逐步推进的方式,实现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
创新机制,集成推进的原则。围绕产前、产中、产后环节,集成政策优势,整合公共资金,采取搭建平台、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对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项目予以扶持,力争实现突出重点、解决难点、培育亮点的目标。
优化结构,扶大成强的原则。结合“221”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整合优势资源,优项增量,培育特色的产业,促进郊区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把各种资源优势变成发展的强势,集优成势,把产业扶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