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拓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域,争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建活动和文明单位规范化管理有新的突破
深入调查,总结经验,加大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力度,组织引导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者积极参与创建活动,逐步加大评选表彰比例,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适当时候召开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座谈会。
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规范化建设和组织管理。下半年修改完善并出台《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类别以及评选、表彰、奖励和管理等工作做出更为明确可行的规定,增强文明创建工作的规范性和操作性。
(三)深化“讲树活动”内涵,全面推进“三大创建”
坚持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按照“巩固提高、延伸辐射”的思路,深入广泛地开展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以整体推进为重点,加大连片创建力度,发挥整体效应。落实百色会议精神,积极稳妥地开展连片创建活动。已经开展的郴资桂百里精神文明走廊创建活动,要充实内容,总结经验,为全省提供样板。其他市州也要从实际出发,逐步推开这一活动。省文明委将组织有关市、县,实施湘东革命老区宣传文化工程。
以社区和中等城市为重点,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宣传普及科学、卫生和法律知识,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高文明社区(小区)建设的档次和水平。适时召开“四进社区”工作座谈会。创文明城市工作在重视中等城市的同时,积极向县级市、县城延伸,努力创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农户和村镇为重点,加大文明农户、文明村镇创建力度。继续广泛开展星级农户创建活动,激发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配合全省“三化”战略,继续抓好乡镇所在地的村、历史文化名村、小城镇和县城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关注革命老区县精神文明建设。
以诚信建设为重点,加大文明行业创建力度。按照十六大要求,大力加强诚信建设。强化诚实守信、爱岗敬业教育,深化职业道德建设;继续推广文明优质规范化服务,推进行业自律;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实践活动,打造“诚信湖南”形象。继续开展军警民共建、城乡共建以及五好文明家庭、婚育新风进万家、青年志愿者、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各具特色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使全省进一步形成精神文明建设的合力,扩大精神文明建设的影响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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