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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06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四、推广关键技术,提高科技贡献率。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在粮食增产中的作用,着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粮食增产增效技术推广的扶持力度,对组织推广超级稻、再生稻高产优质栽培技术,甘薯、马铃薯脱毒技术,抛秧、旱育秧及水稻免耕栽培技术等粮食增产增效技术的,要给予专项经费扶持。要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开展技术推广和服务,提高科技入户率、技术到位率。

  五、立足防灾抗灾,努力夺取粮食丰收。各地要针对我省自然灾害频繁,影响粮食生产的特点,“防、避、抗”多管齐下,认真总结和推广在耕作制度安排、品种布局调整、栽培管理、水肥调控、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等防灾减灾技术,因势利导,趋利避害。要在人、财、物和防灾抗灾预案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采取有力措施,力争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六、加强部门协作,为粮食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范围,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为粮食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农业、农资部门要竭尽全力,做好种子、化肥、农药和农膜的调运、储备和供应;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强资金的筹集、调度,加大对粮食生产特别是春耕生产的资金支持;工商、物价、质监、农业等有关部门要联手行动,严厉打击农资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充分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加快水毁工程修复,加大土地整理力度,确保农业灌溉需要;气象部门要加强预测预报,为粮食生产各重要时段提供气候服务信息;其它各涉农部门都要为我省粮食生产搞好服务,力争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全面完成。

  附件:2006年福建省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06年福建省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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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 区 市   │        2006年计划        │
│          ├──────────┬──────────┤
│          │  面积(万亩)  │  总产(万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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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合计   │    2200    │    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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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 州    │    270     │     87     │
├──────────┼──────────┼──────────┤
│    厦 门    │    25     │    9.5     │
├──────────┼──────────┼──────────┤
│    漳 州    │    234     │     85     │
├──────────┼──────────┼──────────┤
│    泉 州    │    284     │     92     │
├──────────┼──────────┼──────────┤
│    三 明    │    340     │    114     │
├──────────┼──────────┼──────────┤
│    莆 田    │    117     │    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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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 平    │    385     │    127     │
├──────────┼──────────┼──────────┤
│    龙 岩    │    290     │    101     │
├──────────┼──────────┼──────────┤
│    宁 德    │    255     │     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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