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政办发明电〔2006〕4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建设。当前,清明节祭祀、农事和春游活动已进入高潮,全国已发生多起重大火灾事故,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最近,国务院办公厅就防控森林火灾工作发出紧急通知,并提出严肃要求。从我省情况看,清明节期间,全省各地野外用火点多面广,加之风干物燥,森林防火正处于紧要关头,形势十分严峻,森林防火工作压力很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和省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当前的森林防火工作,特作以下通知。
一、依法管理各种野外用火。要采取果断措施,对野外用火进行综合治理。要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各森林防火检查站、瞭望台要做到24小时值班备勤,坚决将火患拒之林外。在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时,各地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森林火警防控力量参与值勤,护林员要延长护林时间。对重点林区、风景名胜区、坟区、村屯、油库、军事设施等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划区包干,死看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各级林业、公安部门要联合组成巡查队伍,坚持全方位的野外巡逻稽查,对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肆意违法用火的,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二、组织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政整治活动。要按照严格落实、严格检查、严格整顿、严格管理的要求,从宣传教育、制度规范、火源管理、队伍与装备建设、健全预案、加强领导等多个方面,层层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不断强化组织指挥、预警预报和林火扑救三个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三、制定科学扑救森林火灾预案。各地要按照《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落实好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准备工作。各类扑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必须集中食宿,一有火情,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按《预案》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打歼灭战,绝不能使小火酿成大灾,要科学指挥,严防人员伤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