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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市、区工商、规划、水务、卫生、财政、计划、贸工等部门对于此项工作要积极配合。
  五、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和改造
  要加快城市供水水源的建设,要按照优化配置水资源、多库串连、供水企业管网之间相互并网的原则,提高城市供水安全的保障水平。要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逐步实现污水深度处理,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各供水企业要加快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和技术更新改造,确保城市供水水质,提高供水服务保障水平。要把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作为重点,要根据市政府《批转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作的通知》(深府〔2004〕157号)要求,优先改造漏损严重和对供水安全影响较大的管网,并制定管网改造年度计划,确保2010年城市供水漏损率降到8%以下,以改善供水水质,节约水资源。市水务部门要加大此项工作的督促和检查力度。
  六、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水务、环保、卫生部门等政府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出厂水、市政管网和用户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继续推行城市供水水质公报制度,并逐步加大监督检查范围、频率,对检查不合格的供水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督促限期整改。各供水企业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水质意识,建立健全水质管理制度,完善取样、检测和化验程序,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和操作规程检测供水水质,认真执行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表制度,并通过有计划的水处理工艺以及城市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全面提高供水水质。
  七、建立储备体系和应急机制
  规划、水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水资源战略储备体系,规划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制订特殊情况下的区域水资源配置和供水联合调度方案。要制定城市特枯年、连续干旱年以及重、特大水源突发事故的供水安全预案,建立全市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风险应急预案和完善饮用水源保护区安全运输管理措施。水务、卫生部门要根据城市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有关特点和可能,加强水质督察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各区人民政府应根据水资源条件,制定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建立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系统,落实重大事件的值班、报告、处理制度,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各供水企业应根据有关法规要求,并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当供水出现重、特大安全饮水事故时,应第一时间上报有关部门,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以最大限度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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