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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郊区村庄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郊区村庄环境整治方案》的通知
(京政农发〔2006〕11号)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统一部署,为“新北京、新奥运”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现将《北京郊区村庄环境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北京郊区村庄环境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做好全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按照《关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京发〔2006〕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新北京、新奥运”和加快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民群众生活环境为着力点,切实解决村庄存在的脏乱问题,不断美化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逐步提高广大农民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推动首都新农村建设和“绿色奥运”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一)阶段性目标到2008年上半年,郊区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农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民生活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基本形成与“新北京、新奥运”相适应的村容洁净、生态良好、空气清新的农村环境。

  (二)年度任务2006年,完成郊区40%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2007年,累计完成郊区80%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2008年6月,全面完成郊区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在奥运会开幕前,完成奥运场馆周边村、奥运比赛线路途经村、重点旅游景区所在村及其它重点村庄的环境布置、绿化美化工作。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

  村庄环境整治的内容和主要工作是指通过村庄的一定努力和市、区县、乡镇的适当扶持,绝大部分村庄在2-3年内所能达到的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主要任务是“一清两治三加强”,立足整治,注重长效,重点解决农村脏和乱两大问题。

  1、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粪便。结合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工程,充分有效利用生活污水冲厕洁厕,逐步解决村内污水乱排乱倒问题,基本实现污水沟渠排放,不上街、无溢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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