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调整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00四年七月十四日 晋价行字[2004]205号)
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招生收费标准的请示》(同电技校字[2004]31号)收悉。鉴于你校购置了大量的学生实习、实验设备,材料成本增加,原收费标准偏低,难以维持正常教学,经实地调查,研究决定同意对你校收费标准作适当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标准:每生每年最高3000元(包含实习原材料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根据各专业消耗材料的情况下浮,报省物价局备案。
二、公寓管理费:6人间600元/生·年,8人间400元/生·年,公寓设施条件见附件。学生公寓人均使用面积没有达到规定的面积或未达到相应条件的,公寓管理费按下一个档次标准收费。学生公寓内床上用品和日用生活品由学生自主采购。
三、学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入学或中止学业。
四、你校接到文件后,到大同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学费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执行,住宿费不分新老生,统一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并按年收取,不得跨年预收;同时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五、本通知从200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资金管理仍执行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劳动厅《关于调整山西省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1998]第188号)规定。
公寓设施条件
6人间:房间居住6人,人均室内使用面积在2.67平方米以上。房间配置上下床、桌子、窗帘、鞋架、有电话(电话费学生自付);每人配备衣物柜、书架、凳子;楼层有盥洗室,楼内有洗衣室、专职门卫、传达室、保洁人员。
8人间:房间居住8人,人均室内使用面积在2.25平方米以上。房间配置上下床、桌子、窗帘、鞋架、有电话(电话费学生自付);每人配备衣物柜、书架、凳子;楼层有盥洗室,楼内有洗衣室、专职门卫、传达室、保洁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