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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渡口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渡运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安全航行条件的船舶,采取有力措施,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取缔的坚决取缔。在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时段,县(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渡口管理部门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重点查禁非渡船载客行为,严禁超载和冒险航行,确保渡运秩序良好。

  (六)加大渡运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要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增强渡口、渡船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意识,使他们忠于职守,严格管理;增强渡船所有人、经营人守法经营意识,使他们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保证船员适任,不违章操作,不冒险开航;增强广大乘客和群众安全意识,自觉抵制超载等违章渡运行为。

  六、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领导,抓好抓实该项工作,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丁世显 副市长

  副组长:秦晓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党普选 市交通局局长

      郑金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宋保谦 市交通局副局长

      李民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新有 市农业局副局长

      孙元贵 市水利局副局长

      赖郑华 市市政局副局长

      吴建中 市旅游局副局长

      侯保卫 市园林局副局长

      刘天才 郑州黄河河务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由宋保谦兼任,高宏伟、王铁现、姚勇任副主任。

  各有关县(市)、区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和安排部署辖区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电话(传真):67448766

  七、活动步骤

  本次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从2006年4月15日至2007年8月31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时间从2006年4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主要任务是各有关县(市)、区对辖区内渡口、渡船的现状展开调查、摸底,全面、准确地掌握基本情况,为实施整治活动做好充分准备。将调查情况写出报告并填报《渡口基本情况统计表》、《渡船基本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2)于2006年5月15日前报送市渡口渡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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