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加强农产品技术投入产出分析,引导发展循环农业。各地要积极推广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的应用,促进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结合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注重分析农业技术进步对农产品成本变动的影响,加大价格政策引导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流向农村的力度,促进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和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新型农业,推动高新技术、高附加值优势明显的农产品的生产与发展。
17、落实国家生态能源价格政策,促进农村清洁能源的应用。积极推进农村生态能源和环境事业的发展,科学制定我省沼气、秸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价格政策,推动农村沼气的广泛使用。建立农村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快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的社会化进程。
五、积极推进农村公共事业价格改革,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18、清理歧视性价费政策,规范就业培训收费行为。各地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进城务工的各项歧视性价费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要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严禁有关部门和单位利用办理农民进城务工等审批事项或手续时,搭车收费,强制服务收费。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民就业培训方面的收费管理,特别是要规范涉及农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收费行为。凡对农民职业技术培训安排有专项资金的,不得向农民收取培训费。严禁强制农民参加各种有偿培训和职业资格鉴定并收取费用。
19、从严监管农村教育收费,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从2006年起,已全部免除了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各级物价部门要全面清理现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与新机制不符的收费政策,全部取消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确保新机制的顺利运行。各地寄宿制工程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均应予以免收;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适当予以减收。加强农村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减轻农村学生家长经济负担。
20、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减轻农民就医用药负担。各地要针对目前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设施落后,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及时研究建立与农民收入水平相适应的农村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收费监管体系,加快医药分离的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要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从低制定农村医疗收费标准,支持农村开办平价药店和低价医院,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卫生保健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