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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2.产业发展用地。按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适度发展现代制造业的目标,优先确保落户中关村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特别是“863”、“973”等国家重大科技资源落户北京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确保中关村科技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软件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园、星网工业园二期、燕化改造等重大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优先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及其相关项目用地、高新技术产业、公共物流区、都市工业、都市型现代农业等企业、产业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汽车、装备制造业、石化新材料、医药等重点产业、现代制造业、循环经济类型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区县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建设用地供应;严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产业项目用地;严禁供应属于《北京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目录(2006年本)》中所列的禁止企业投资的产业项目用地;坚决关闭高污染、低附加值的“五小”行业,收回土地使用权。
  3.科教文卫体和行政办公用地。优先确保奥运场馆及相关设施建设用地供应;确保国家批准的中央单位、国务院在京机关以及中央直属企业集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驻京部队在北京地区2006年度重点项目、本市2006年重点文化、卫生、高教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优先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新城公共设施建设用地供应;支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产学研结合的教育用地、科研院所转制和创新主体培育、中小学布局调整用地、群众体育及竞技体育设施、200家“爱农信息驿站”、乡镇职业介绍所、郊区和农村困难学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站)、区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和精神卫生院等农村文化卫生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
  4.经济适用住房用地。确保竣工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所需的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供应;优先支持有轨道交通的新城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供应;鼓励住宅商品房用地捆绑适量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进行开发的建设用地供应。
  5.住宅商品房用地。优先支持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鼓励节能节地节材型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鼓励新城在交通条件便利区域建设普通商品房的用地供应;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
  6.商服用地。优先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支持总部经济项目、王府井、西单、前门等商业街改造升级、新建改造50家规范的社区菜市场和新增100家便民配送菜店、新建600个郊区连锁超市、便利店等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供应;禁止高尔夫球场(含练习场)、滑雪场和五环以内汽车配件市场的建设用地供应。
  (二)优化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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