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京国土市[2006]17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
《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已经2006年市政府第110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
北京市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2006年是实施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是推进 “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国务院对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意见,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保证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办法(试行)》,结合北京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和供给潜力,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00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促进城乡统筹;立足保障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土地生态安全;立足保障房地产开发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有效利用。实行积极稳妥、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稳健型土地供应政策,紧紧围绕“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扎实推进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为目标的城乡规划建设。
2006年度土地供应必须坚持以下六条基本原则:
(一)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抑制城市规模无序、过度膨胀,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三)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统筹城乡用地,促进中心城、新城、小城镇、新农村协调发展;
(四)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五)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六)促进市场对土地资源配置基础性作用的发挥,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