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
1、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市、县、乡(镇)、村“四长”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责任制。各乡镇人民政府都要有专人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聘用交通安全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工作。要逐步在全省乡镇建立起一支交通安全队伍,加强对县乡道路的管控工作。
2、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区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并于每年1月10日前向上级政府专报上一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3、制定并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各县区市要对本级管辖的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安排,依据省、市州人民政府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划,并将其纳入各级政府“十一五”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和平安建设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十一五”期间预防交通事故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制度保障。重点解决经费投入不足、县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
4、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和农机安全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政绩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负有监督、管理和领导责任的责任人,坚决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各县区市预防领导小组要定期对成员单位交通安全责任防范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扶持发展农村客运。通过政策优惠、税费减免等方式,鼓励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方便农民出行。
(二)强化交通安全知识普及。
1、组织开展“五进”宣传活动。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制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完善社会化宣传体系,落实各有关部门宣传教育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新闻媒体开展交通安全、农机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五进”工作,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司法行政部门要将《
道路交通安全法》作为全民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一次全民交通法规测试活动。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法制、德育教育中增加道路交通安全内容,并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公安部门要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管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向社会发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材料,定期组织交通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活动。
2、扩大宣传覆盖面。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和电信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发布短信等形式,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