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尾水输送工程方案。深入研究苏州浏河塘、望虞河西岸尾水通道、常州地区等尾水输送工程规划建设工作,由有关市政府会同省有关部门分别提出工程建设方案。
(三)推广“863”科研成果。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入湖河流、湖泊、饮用水源地的湿地生态工程。常州市重点建设好太滆运河-竺山湖生态湿地二期工程,无锡、苏州两市要选择1-2个地点建设示范工程。
五、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一)切实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列入太湖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污水处理厂还有8个在建,分别为无锡的羊尖、安镇、丁蜀、张渚、周铁污水处理厂,常州的横山桥、漕桥、横林镇污水处理厂。要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建成投运。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完善配套管网,尽快组织竣工验收。
(二)抓紧制定“十一五”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环保厅等部门,要依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在统筹考虑城市发展需要、水环境容量等因素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优先处理生活污水等原则,完成“十一五”污水处理厂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建设布局、规模和工程项目,并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实施。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加强城镇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切实削减生活污染。
(三)提高污泥集中处理率。各地要制定污泥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建设。重点抓好印染、化工等行业污泥集中处理,推进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太湖流域四市要争取分别开工建设1座污泥集中处理设施。
六、加强环境监测与研究工作
开展太湖流域环境质量、环境容量、污染物排放总量研究,实施特殊污染物“说得清”基础工程。每月开展一次控制断面水质监测,全面掌握水质状况。每季度开展一次出入湖河流污染物总量监测,摸清入湖污染物总量。深入开展重点工业污染源总量监测,核实不同地区、行业超标排放率,摸清工业排污总量。
2006年江苏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点
2006年,我省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指导方针,认真实施《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长江饮用水源水质保护为重点,加强沿江各类开发区环境管理,继续开展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沿江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深入开展印染、化工、造纸、酿造、化肥等重点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加快调整产业结构。一是严格实行淘汰制度。对落后生产工艺、产品坚决予以淘汰,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行停产整顿。二是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鼓励发展低污染、无污染、节水和综合利用资源的项目,严格控制限制类工艺和产品,不得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产品。三是提高排放标准和准入门槛。沿江各地要抓紧开展印染企业限期治理,自2007年1月起,全面执行《江苏省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670-2004)。2006年三季度前完成化工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并组织实施,限期达标。江南各地不得新上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化工项目,江北各地不得新上2000万元以下的化工项目。四是推广酒精、化肥行业污染治理经验,年内取得成效。
(二)加强沿江开发区环境管理。一是所有开发区都要开展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保护规划。二是加快开发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建设,做到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开发区建设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沿江开发区外围建设生态隔离带。三是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坚持集约发展,提高产业层次,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引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积极开展循环经济试验区建设,使沿江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成为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2006年沿江各市分别选择1个以上开发区开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试点。四是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特别是各类化工园区必须作为重点,各地政府要督促其落实预案、落实措施、落实责任,并抓紧添置所需设施、装备,整合救援力量,提高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