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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管理的补充通知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价格管理的补充通知
(2005年12月27日 成价农〔2005〕237号)


各区(市)县物价局、农村发展局:

  今年10月市物价局、市农业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公布杂交水稻种子批发价、零售价的通知》(成价农〔2005〕195号),制定了我市杂交水稻种子的批发价和零售价。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加强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销售价格管理的紧急通知》(川价发〔2005〕2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物价局、市农委研究,现就对成价农〔2005〕195号文执行中的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我市继续执行成价农〔2005〕195号文杂交水稻种子批发和零售价格。

  2、杂交玉米种子价格执行川价发〔2005〕260号文标准,即:非授权(非专利)品种种子零售价格不得高于13.00元/公斤,授权(专利)品种种子零售价格不得高于17元/公斤;特种玉米(甜、糯等)品种不作限规定。

  3、成价农〔2005〕195号文未列入的其他杂交水稻品种由种子经营企业向当地农发局(种子管理部门)申报界定后,报当地物价局备案,参照195号文的同类价格执行。外地进入我市销售的杂交水稻种子参照上述同类品种、同类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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