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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铁路局成都供电段转供电企业用户线路维护管理费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都铁路局成都供电段转供电企业用户线路维护管理费的批复
(2005年12月28日 川价函〔2005〕335号)
成都铁路局成都供电段:
你段《关于对路外用户合理分摊线变损及线路管理费的请示》悉。
为规范成都铁路局成都供电段历史原因形成的转供电用户的管理,合理分摊低压线路维护管理费(线变损、运行维护费及电工报酬),经研究,现核定成都铁路局成都供电段转供电企业用户抵押线路维护管理费按电量电费的15%收取,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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