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国营红光农场等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国营红光农场等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琼国税函〔2004〕145号)
澄迈县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国营红光农场等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澄国税发〔2004〕69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49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免征国营红光农场等五家农场2003年度种植业企业所得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