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05年12月20日 川价电发〔2005〕42号)
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06年元旦、春节期间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05〕38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务必迅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2006年元旦、春节临近,各地要把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当成当前价格工作头等大事来抓,切不可掉以轻心,绝不让节日市场价格问题成为影响稳定的因素,确保全省人民平安祥和地欢度“两节”。
二、精心组织,尽责尽职。各地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落实每一项工作,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要加强节日市场价格监测。各地要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工作实施办法》、省物价局《四川省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主副食品、民用燃料等易受节日供求影响而出现价格波动的品种(具体监测品种详见附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并做出应对,确保价格监管措施的及时到位。
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的采报价时间安排为:元旦前后,即2005年12月30日和2006年1月4日;春节前后,即2006年1月27日(腊月廿八)、2月1日(正月初四)、2月5日(正月初八)。各市、州应在上述日期的上午10:30前完成采报价工作,同时对当地的市场供求情况做出简要文字说明。报价邮箱为市、州价格监测专用邮箱(swjc@scpi.gov.cn),传真028-86522686。工作联系电话:028-86522685。
二要做好应急预案。一旦市场物价出现异常情况,各地要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物价局报告。密切关注禽流感防控。
三要加强春运票价监管。2006年“两节”将是“民工流、学生流、探亲流”的高峰期,各地要提前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各运输经营者提醒、告诫,对乱涨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要从严控制出台调价项目。从本通知下达之日起至春节前,各地一律不得调整景区门票价格和交通运载工具价格。其他确须调整的个别项目,必须事先上报省物价局同意。 五要开展专项检查。各地要保证12358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对每一件投诉,必须及时查实处理。“两节”期间,各地物价部门领导要带队,对市场物价进行巡查,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