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对已取消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受理审核
  征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企业报送的资料,完成录入有关数据和开具完税凭证后,应将企业资料及时移送审核评税岗。
  审核评税岗应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和论证,必要时可实地调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应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连同其他纳税调整一并向企业下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项通知书》。
  (三)归档
  对已审核处理的企业申报资料,审核评税岗应及时归入到企业的户籍档案,实行信息共享。
  十一、坏账损失
  (一)申报
  企业实际发生应收账款等坏账损失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企业应在报送季度或年度所得税申报资料的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当期扣除的坏账损失的原因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
  (二)受理审核
  征税大厅的申报征收窗口受理企业报送的资料,完成录入有关数据和开具完税凭证后,应将企业资料及时移送审核评税岗。
  审核评税岗应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制作书面审核意见。设有国际税务管理机构的市局,审核评税岗制作的书面审核意见连同相关资料应报国际税务管理机构进一步核实。未设有国际税务管理机构的市、县局,审核评税岗制作的书面审核意见连同相关资料应报税政科(股)进一步核实。核实的重点为:
  1.坏账损失是否是因债务人破产,在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2.坏账损失是否因债务人死亡,在以其遗产偿还后,仍然不能收回的;
  3.坏账损失是否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已超过两年(电信行业为超过一年),仍然不能收回的。
  在核实中,对坏账损失原因不充分、情况不清晰的,应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重新举证,做出进一步说明或进行公证。对企业已扣除的坏账损失凡不符合规定的,以及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属季度申报的,应对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进行纳税调整;属年度申报的,应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连同其他纳税调整一并向企业下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项通知书》。
  (三)归档
  对已审核处理的企业申报资料,国际税务管理机构或税政科(股)应及时退还给审核评税岗归入到企业的户籍档案,实行信息共享。
  十二、外国企业列支总机构管理费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