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宣传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质量兴市工作的要求和成果,宣传名牌产品和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为开展质量兴市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4、环保局负责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严格建设项目的环保准入制度并加强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环保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认证工作,提高环保相关产品质量;联合质监部门积极推动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全面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加快企业清洁生产过程,推动循环经济发展,促进汕头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15、外经贸局要积极引导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和效益,推动企业争创出口名牌产品,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增强本地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6、检验检疫局要积极推行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电子化,加快“大通关”建设步伐,要大力促进出口产品生产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取得卫生注册登记、国外注册或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积极对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出口优检办法,扶持一批重点出口企业;负责重点把好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和反欺诈以及进口量大、质量不稳定的进口商品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质量关。
17、质监局要主动承担、认真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协助政府起草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同时要及时推广质量兴市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例,表彰先进,推动质量兴市工作的深入开展。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标准、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三大体系;深入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帮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水平,积极推动食品行业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坚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开展产品质量认证,加强质量监督,从源头抓好质量;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工业名牌产品;积极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大标准实施推广力度;打假治劣、扶优扶强,依法规范质量行为。
18、各生产企业及其他部门要按照质量兴市的统一部署和行业自律标准,积极组织开展质量兴企、质量兴业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大质量工作投入,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培训,强化质量管理,并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质量兴市工作,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推动本地区经济结构调整,带动提高本地区相关产业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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