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太原快特力物流有限公司物流业务咨询服务收费的批复
(晋价服字[2005]213号)
太原快特力物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流业务咨询服务费的请示报告》(太铁物[200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印发<
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1999]2255号)规定,咨询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你公司应遵循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