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重庆市工伤保险未参保单位调查表
企业全称 经济性质
地 址 行业类别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隶属关系
税务登记证代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行帐号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末在岗在册职工人数 全年工资总额
地方税务机关调查审核意见
被调查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该表由被调查单位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企业、税务机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三
重庆市工伤保险未参保单位调查清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单位: 元/人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址 行业类别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隶属关系
税务登记证代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行帐号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末在岗在册职工人数 全年工资总额
附表四
重庆市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登记和工伤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发[2004]20号)规定,你单位应于 年 月 日前到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4、 《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