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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扩面和征缴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
重庆市工伤保险未参保单位调查表

   
   企业全称          经济性质 
   地 址            行业类别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隶属关系 
   税务登记证代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行帐号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末在岗在册职工人数     全年工资总额 
   地方税务机关调查审核意见 
   被调查单位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负责人: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该表由被调查单位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企业、税务机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附件三
重庆市工伤保险未参保单位调查清册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单位:   元/人
   企业名称 
   经济性质    地址     行业类别 
   主管部门或总机构       隶属关系 
   税务登记证代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行帐号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联系电话 
   年末在岗在册职工人数   全年工资总额


   附表四
重庆市参加工伤保险通知书

   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3]82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登记和工伤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劳社发[2004]20号)规定,你单位应于  年  月  日前到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 《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4、 《参加工伤保险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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